最新资讯

2021年,全市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12020起,出动指战员98228人次、消防车16459辆次,营救遇险群众447人,疏散被困人员1049人,抢救财产价值约2010万元,保护财产价值约16812万元



警情任务历史新高,抢险救援占比最大全年的警情任务超过1.2万起,同比增加44.9%;平均每天出警33起,日均出动消防救援人员270人次、消防车近45辆次,均创历史新高。当人们工作生活休闲时,每过45分钟,全市就有一队消防员奔赴各种救助现场,平均每起警情处置时长约需30分钟,他们可能身处险境,甚至出生入死。从警情构成看,火灾扑救4449起、占37%;抢险救援2777起、占23.1%;社会救助4022起、占33.5%,同比上升239.7%;公务执勤及其他出动772起、占6.4%。





火灾总量同比上升,轻微火灾发生最多2021年全市发生火灾4449起,同比上升2.8%。年内调动力量最多的警情为“2·25”华阳染整公司导热油泄漏爆炸事故,共调动12个消防站,32辆消防车,180名消防员历时约14小时,营救60余人。火灾扑救任务情况愈加复杂,处置中的危险性和难度不断增大。此外,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轻微火灾3628起,占火灾总数的81.5%,由于消防救援队伍、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及时处置,多数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 



抢险救援复杂多样,夏秋季节任务最重消防救援队伍接处的救援救助警情任务范围越来越广,涉及高空、水域、地下、高温、烟热、化工、污染等恶劣环境以及较多的电梯救援,处置各类跳楼营救警情748起,同比上升30.5%;电梯救援1091起,同比上升86.2%。从警情任务的季节分布看,7至10月份处置警情5387起,占全年的44.8%,其中协助群众取马蜂窝和抓动物警情是主要集中期。





2021年,全市共发生火灾(含爆炸事故、放火案件)4449起,造成24人死亡、3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336.2万元。有13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其中一般火灾事故10起,造成12人死亡;爆炸事故3起,造成11人死亡。

经济人口容量较大,人员营救频率最高从地区分布看,福清、闽侯、长乐、仓山、晋安五个地区共发生火灾3098起,占全市火灾总起数的69.6%。福清、闽侯、长乐三地共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共11起占亡人总起数的80%。上述地区地处人口较多,住宅、宿舍、出租屋等场所数量多,经济体量大,生产加工企业相对集中,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火灾风险较大。

仓储场所风险增高,燃气爆炸事故多发厂房、仓库等生产作业场所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109起,占总数的2.4%,但直接财产损失占总数的42.5%。全市共发生4起生产安全亡人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两起为燃气爆炸事故,事故均发生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事故原因主要为单位员工违章操作,反映出部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乡村地区火灾多发,居住场所亡人高发农村地区发生火灾2208起,占总数的49.6%,而城市市区、县城城区、集镇镇区和其他地区分别占30.6%、8.3%、9.3%和2.2%。居住场所发生火灾1241起,占比27.9%,10起一般亡人火灾中有7起发生在居住场所,造成8人死亡。22时至次日6时则是居住场所亡人的高发期,有6起居住场所亡人火灾发生该时段。由于发现火灾晚、报警晚,加上建筑疏散条件差,夜间逃生难度增大,易造成人员伤亡。


电气故障火灾频发,违规易致人员伤亡从火灾原因分析,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1744起,占总数的39.2%,遗留火种及自燃占比26.6%、生活用火不慎占比13.6%、吸烟占比10.3%。因电气和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共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占总数的33.3%和26.5%。反映出生产生活中电气线路、产品安装使用不规范以及不良用火用电习惯还比较普遍。



违规违章基数较大,火灾风险日趋凸显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违规停放充电、进楼入户等问题仍较为普遍,火灾风险严重。全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77起,同比增加9.3%,占交通工具火灾的30%,其中3起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另外,“三合一”场所火灾亡人仍时有发生,其中2起造成3人死亡。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厂房仓库、小型加工作坊、沿街店面违规住宿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此类场所基数较大且呈动态变化,场所自身消防设施不健全、疏散条件差,仍需加以防范。


点赞(0)
客服

企业微信

电话
分享
公众号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回顶部
返回
顶部
X